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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华罗庚实验学校滨湖分校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6/18 10:20:53 作者:史春晖 浏览量:433次浏览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学校决定举行20232024年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肯定业绩,鼓励先进,宣扬优秀教师事迹。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教职工。2022年以来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6

四、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减负增效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申报方法:原则上由各级部主任教师自主申报基础上推荐4名,也可学校党政工委推荐人选。所有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表格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各级部主任(申报表见附件1)。级部主任于621日下班前将表格收齐交至工会主席张洪斌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21日(周)。

2.民主测评召开教师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3.民意测评有明显差距的,须提交党政工领导小组进行商议酌定。党政工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4.对本年度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公示一周。

5在本次当选的师中,择优推荐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滨湖分校

2024618 

2023-2024学年度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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