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华罗庚实验学校滨湖分校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6/18 10:20:53 作者:史春晖 浏览量:1817次浏览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学校决定举行2023-2024学年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肯定业绩,鼓励先进,宣扬优秀教师事迹。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职员工。2022年以来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
6名
四、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减负增效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申报方法:原则上由各级部主任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推荐4名,也可由学校党政工委推荐人选。所有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表格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各级部主任(申报表见附件1)。级部主任于6月21日下班前将表格收齐交至工会主席张洪斌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周五)。
2.民主测评:召开教师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3.民意测评有明显差距的,须提交党政工领导小组进行商议酌定。党政工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4.对本年度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公示一周。
5.在本次当选的教师中,择优推荐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滨湖分校
2024年6月18日